近日,“刑讯逼供尺度”话题引发网络热议,有网友以“刑不可知,则威不可测”的古今解读对比,直指权力运行透明度与制约机制的重要性。这一讨论不仅关乎个案正义,更折射出公众对司法公正与权力监督的深层关切。
从历史维度看,“刑不可知”的治理逻辑古已有之,但现代法治社会早已确立“罪刑法定”“禁止刑讯逼供”等基本原则。我国《刑事诉讼法》明确规定“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、引诱、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”,然而现实中个别案例仍暴露出权力监督的盲区。正如网友“历史的天空”所言,不受制约的权力易突破人性底线,这并非主观臆断,而是被无数历史教训验证的客观规律。当执法者偏离程序正义轨道,不仅会造成冤假错案,更会侵蚀司法公信力的根基。
该话题持续发酵的背后,是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与法治观念的深化。随着自媒体时代到来,个案细节得以快速传播,倒逼权力运行更加透明。网友对“刑讯尺度”的较真,本质上是对“看得见的正义”的追求——既要让法律条文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,更要让监督机制成为权力运行的“安全阀”。近年来,我国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、建立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举措不断织密监督网络,但从网友反馈来看,制度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仍需警惕。
展望未来,遏制刑讯逼供现象需要多维度发力:立法层面需进一步细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,技术层面应推广智能化监督手段,更重要的是构建“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”的权力制约体系。正如两位网友的观点碰撞所启示的:既要让公民明确权利边界(“知罪”),也要让权力受到刚性约束(“知刑”),二者缺一不可。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,才能实现“法威”与“人权”的平衡,让法治文明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司法环节。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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